對色燈箱亮度測量結果的標準不確定主要來源于測量重復性和測量設備亮度計引入的不確定度。
1.1測量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u1
用亮度計測量對色燈箱的9個不同位置點的亮度值,取9個位置的測量值計算平均值作為測量結果,從復進行10次測量,測量結果數據如表C.1
表C.1 測量重復性試驗數據
i |
1 |
2 |
3 |
4 |
5 |
L(cd/m2) |
1230 |
1211 |
1206 |
1222 |
1217 |
i |
6 |
7 |
8 |
9 |
10 |
L(cd/m2) |
1245 |
1215 |
1209 |
1240 |
1233 |
`L=1223cd/m2
平均值得實驗標準為
校準標準光源時是對9個測量點的測量值取平均值,每個點測量1次,則可得
1.2測量用亮度計引入的標準不確定度U2
亮度計的示值最大允許誤差為±5%,使用的亮度測量范圍為1500cd/m2以下,折算成示值允許最大誤差為:±75cd/m2,誤差區間半寬度a=75cd/m2,服服從均勻分布,包含因子k=√3,則亮度計引入的標準不確定度為
1.3標準不確定的分量
標準不確定度分量匯總見表C.6。
表C.6 標準不確定度匯總表
Ui |
不確定度來源 |
標準不確定度Ui(cd/m2) |
類別 |
|
U1 |
測量重復性 |
13.6 |
A |
|
U2 |
標準器準確度 |
43.3 |
B |
1.4合成標準不確定度的評定
各標準不確定度分量彼此不想關,則合成標準不確定度為
由于測量標準光源箱亮度的平均值為1223cd/m2,轉化成相對標準不確定度
1.5對色燈箱亮度測量結果擴展不確定度為
2對色燈箱色品坐標測量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評定
色品坐標測量結果的標準不確定度主要來源于測量重復性和色彩照度計測量色品坐標的標準度引入的不確定度。
2.1測量重復性引入的不確定度u1
將色彩照度計放置于對色燈箱的中心位置點測量D65光源色品坐標,重復測量10次,測量數據如表C.7。
表C.7 測量重復性試驗數據
i |
1 |
2 |
3 |
4 |
5 |
x |
0.3143 |
0.3146 |
0.3138 |
0.3139 |
0.3140 |
y |
0.3237 |
0.3230 |
0.3251 |
0.3246 |
0.3249 |
i |
6 |
7 |
8 |
9 |
10 |
x |
0.3139 |
0.3144 |
0.3150 |
0.3144 |
0.3145 |
y |
0.3236 |
0.3242 |
0.3245 |
0.3248 |
0.3252 |
`x=0.3143 `y=0.3244
平均值得試驗標準差為
校準對色燈箱色品坐標時是對中心點重復測量3次,取平均值作為測量結果,則可得
2.2測量用色彩照度計引入的不確定度u2
色彩照度計測量色品坐標示值的最大允許誤差為±0.002,區間半寬度a=0.002,服從均勻分布,包含因子k=√3,則色彩照度計引入的不確定度為
標準不確定度的分量的評定
標準不確定度分量匯總見表C.8。
表C.8 標準不確定度匯總表
ui |
不確定度來源 |
標準不確定度ui |
類別 |
u1 |
測量重復性 |
X 0.0001 Y 0.0002 |
A |
u2 |
標準器準確度 |
0.0012 |
B |
2.4合成標準不確定度的評定
各標準不確定度分量彼此不想關,則合成標準不確定度為:
2.5標準光源色品坐標測量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為